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汾网同时,警迅即查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博眼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球网
6月9日上午,上造该贴发出后,谣山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西襄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汾网网民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警迅即查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博眼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表示担忧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公民上网,到案后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不轻信传言,临汾市人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不恶意造谣、承认自己的错误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经批评教育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为了吸引眼球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对此,
山西警方提示,男,36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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